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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将来农村实行“一户一宅”后,多处宅基咋处置?

    信息发布者:张慧霞
    2018-01-20 00:36:34   转载

   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,关于农村的宅基确权后,将实行“一户一宅”的说法越传越火。名种说法、各种版本“粉墨登场”。其实农村将来实行“一户一宅”是必然趋势。而且,“一户一宅”的提法不是新的规定,其实早在我国土地法颁布实施之际就早已做出规定,其中第62条第一款:“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,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规定的标准。”就是说,这个规定早有,而只是“一户一宅”把这个规定具体化和口语化而己。

    将来农村实行“一户一宅”后,多处宅基咋处置?

    那么什么是“一户一宅”?多出来的宅基怎么处置?要弄清这些问题,咱先一步步来。先说“一户”,多少人算一户呢?其实多少人算一户,没有具体标准,一人可算一户,三五人或更多也算一户,这“一户”是以公安机关常住人口的户口簿为准,只有大小户之分。那么有人说,我把大户分成小户,按“一户一宅”就可多申请宅基了?你如果这样想,小编给你泼下冷水,那是行不通的,因为申请宅基有很多条条框框,其中一条规定:确需分户的才能申请宅基。

    将来农村实行“一户一宅”后,多处宅基咋处置?

    再说“一宅”。一宅不难理解,就是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。然而在农村普遍存在这个现象,宅基有大有小,有的是平房,有的是楼房,这“一宅”的差异很大,那么有没有一个衡量的标题呢?据了解,现在很多地方实行的是一至三人户75平方米,三至五人户120平方米,五人以上户是150平方米。当然,由于全国各地居住条件各异,没有统一的标准,都以各省出台的相关政策执行。注意留意你省的政策。

    将来农村实行“一户一宅”后,多处宅基咋处置?

    虽说宅基确权后实行“一户一宅”是大势所趋,但在实际中我们也看到,还有很多人本够分户条件却申领不到宅基,而有的户却有多处宅基。这个现实问题就是宅基只能申请而不能退出造成的。而当实行“一户一宅”后,相应的宅基退出机制必定会跟上,目前很多地方己实行有偿退出机制,补偿金由村集体出,有些地方还设立专项资金,鼓励宅基退出,从而让需要宅基的农户,分享到“一户一定”带来的好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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